国防委员会

国防委员会依据第(105/96)号苏丹谕令于1996年12月28日设立。2021年1月25日,第(12/2021)号苏丹谕令对该委员会予以重组。委员会由苏丹陛下担任主席,成员为六名当然委员,分别为:国防事务副首相、王室办公厅部长兼最高统帅办公室主任、王室办公厅通信与协调局局长、国内安全局局长、警察及海关总监察长以及苏丹武装部队参谋长。
在不影响其由法律和苏丹谕令规定的其他职权的前提下,国防委员会负责审议与维护阿曼苏丹国安全与防务有关的一切事项,并在需要宣布总动员时召开会议。

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审议一切与国家安全相关的事项。2021年1月25日,第(13/2021)号苏丹谕令对该委员会予以重组。第一条规定,该委员会由苏丹陛下(最高统帅)担任主席;委员包括王室办公厅部长兼最高统帅办公室主任、王室办公厅通信与协调局局长、国内安全局局长、警察及海关总监察长以及苏丹武装部队参谋长。委员会可邀请其认为适当的非委员人员列席会议。
委员会设秘书长一名,由苏丹谕令任命。委员会在行使职权时,由隶属于王室办公厅的秘书处及若干隶属于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提供支持。由王室办公厅部长兼最高统帅办公室主任发布决定,规范秘书处工作,明确秘书长职权,设立相关委员会并界定其权限。

阿曼中央银行理事会

阿曼中央银行理事会负责为阿曼苏丹国制定适当的货币政策。理事会管理阿曼中央银行。该行于1974年12月1日依据第(74/7)号《银行法》设立,并经第(114/2000)号苏丹谕令修订。理事会有权采取为妥善管理中央银行、发行货币、监督银行业机构以及监管阿曼苏丹国银行业务所必需的一切措施。
理事会由六名理事组成,由苏丹陛下任命。2020年8月18日发布的第(112/2020)号苏丹谕令作出多项任命,其中包括任命一名具有部长级别的阿曼中央银行理事会主席。

最高司法委员会

国家基本法第82条规定:“司法机关设立最高委员会,负责监督法院及其辅助机构的规范运行。其组成和工作规则由苏丹谕令确定,法律规定其对法官及检察机关人事事务的职权。”
据此,于2022年发布第(35/2022)号苏丹谕令,对司法事务管理作出规定,设立“最高司法委员会”,由苏丹陛下与一名具部长级别的副主席共同领导。
最高司法委员会负责拟定司法总体政策;确保法院和检察机关的规范运行与发展;便利诉讼程序并拉近司法机构与诉讼当事人的距离;提出与司法相关的法律和苏丹谕令草案;就阿曼苏丹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司法合作协定草案提出意见;并与其他国家的主管机关以及区域和国际专门组织、机构在与司法相关的事项上加强与发展合作。
该谕令赋予最高司法委员会法人资格及行政、财务独立性,将与司法有关的一切事务交由其统一管理,单列年度预算,并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与行政人员。同时,将法院与检察机关统一纳入一个司法体系,以凝聚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合力,促进各司法机构之间的协同运作,避免将部门职责分散于多个实体。
苏丹谕令并设立委员会秘书处,作为负责司法系统全部行政与财务事务的统一行政机构。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并设若干副秘书长,为司法部门(包括检察机关)提供财务与行政支持。

私人办公室

私人办公室依据第(59/2020)号苏丹谕令于2020年6月3日设立,直属苏丹陛下。其职能包括为苏丹陛下编制与整理日常工作案卷;就陛下交办事项与部长会议及各政府理事会联络;对呈报苏丹陛下的议题、陛下指示提供资料的事项或已作出指示的事项进行归档;并向苏丹陛下通报源自“阿曼2040愿景”工作方案的推进情况。

高级委员会及下属理事会

国家基本法第56条规定设立专门理事会,明确其职权,并由苏丹谕令任命成员。
国家行政机构包括若干高级委员会、专门的部门理事会及公共机构。各机构在其所负责或监督的特定领域内履职,其作用是形成整体性愿景,并与包括各部在内的其他主管机关协调配合,服务公共利益,确保同一领域内各实体之间工作顺畅、协调一致。上述各委员会、理事会或机构依其职责范围与工作领域的不同,由若干部级成员参与。

会议最高委员会
会议最高委员会负责筹备、跟进并协调阿曼苏丹国参与的各类会议,特别是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相关的会议。其与主管部委协同履行上述职责。

五年期发展规划最高主委员会
五年期发展规划最高主委员会负责确定五年期发展规划的基本支柱,并对该等规划开展半年度评估与跟踪。
鉴于其主席构成、成员组成与授权范围,该委员会在将苏丹陛下当前阶段确定的优先事项转化为五年期发展规划所依循并据以推进的指导原则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该委员会亦致力于加强政府与国家委员会、协商委员会(舒拉委员会)之间的协调,凝聚各方力量以实现国家目标。

国家庆典秘书处
国家庆典秘书处负责筹备与组织国家纪念日等场合举行的庆典活动。依据第(6/2020)号苏丹谕令,自2020年3月1日起获授法人资格并具备财务与行政独立性,接受王室宫廷事务部长监督。
2020年9月8日,第(116/2020)号苏丹谕令修订第(6/2020)号苏丹谕令有关“国庆庆典最高委员会”的若干条款,将其中“国庆庆典最高委员会”的名称改为“国家庆典秘书处”。该谕令并在秘书处内设执行委员会,由秘书长担任主席,成员为下列机构派出的代表(每名代表职级不低于副部长或相当职级):内政部、财政部、信息部、教育部、商务、工业与投资促进部、部长会议秘书处以及阿曼皇家警察。
委员会成员还包括苏丹武装部队参谋长代表及王室礼宾处代表。

国家财务与行政审计机构
阿曼苏丹国现代复兴时期的财务审计工作始于1970年。此后,国家财务与行政审计机构在法律框架、组织结构与名称等方面历经多轮发展。关键节点之一是第(95/1999)号苏丹谕令,将“国家财务审计秘书处”更名为“国家财务审计”,使该机构成为独立实体并享有财务与行政独立。随后,多道苏丹谕令相继颁布,确立了规范机构工作与组织结构的法律。
在此基础上,2011年2月27日发布的第(27/2011)号苏丹谕令将该机构更名为“国家财务与行政审计机构”,并新增行政审计职能。第(111/2011)号苏丹谕令颁布《国家财务与行政审计法》,确认该机构直属苏丹陛下。同时,第(112/2011)号苏丹谕令颁布《公共资金保护与避免利益冲突法》。两部法律所载目标与权限为该机构履行国家使命、服务国家全面与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4年,根据第(64/2013)号苏丹谕令批准阿曼苏丹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该机构获赋予反腐败机构职能,并负责监督该公约的执行。
2021年1月11日发布的国家基本法第66条规定,该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各单位及其他公法法人开展财务与行政监督。

阿曼投资局(OIA)
阿曼投资局是政府的投资臂膀,负责管理和投资阿曼苏丹国的资金与资产,以实现尽可能高的回报,并为落实“阿曼2040愿景”作出贡献,该愿景致力于实现更加可持续的经济以及阿曼人民及其子孙后代的更大福祉。
2020年6月4日发布的第(61/2020)号苏丹谕令设立阿曼投资局,并将除阿曼石油开发公司(Petroleum Development Oman)和政府对国际机构的财政出资外,原由财政部持有的所有政府公司、投资与资产的所有权划转至该局。投资局在公司治理与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各公司的政策与制度与其总体政策相衔接。
第(57/2021)号苏丹谕令发布《阿曼投资局章程》,明确该局的宗旨与权限。第五条规定,阿曼投资局为政府的投资臂膀,旨在管理、发展与投资阿曼苏丹国的资金与资产,以实现回报最大化,积累储备与财政结余,提供支持一般预算的收入并实现财政可持续;并为落实政府推动重点经济部门发展的政策与战略作出贡献,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投资进入阿曼苏丹国。

苏丹卡布斯大学委员会
苏丹卡布斯大学委员会是该校的最高行政机构。《大学章程》授权委员会拟定并执行大学总体政策,并承担旨在提升大学地位、保障其履行使命与实现目标的具体职责。
2021年2月25日,委员会批准多个学术项目:教育学院的伊斯兰研究哲学博士(Ph.D.)项目以及文理与社会科学学院的信息研究哲学博士(Ph.D.)项目;同时批准经济与政治科学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的重组;并将教育学院“教育管理”教育硕士项目提升为“教育与领导管理”教育硕士项目。

阿曼招标委员会
阿曼招标委员会于1973年4月30日成立。1984年10月,第86/84号苏丹谕令发布《招标法与条例》,以顺应阿曼苏丹国立法发展并支持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2008年3月24日,第36/2008号苏丹谕令颁布现行《招标法》,作为保护和管理公共资金的有效制度工具,并先后经第19/2011号、第120/2011号和第60/2013号苏丹谕令修订。
2020年8月17日,第(84/2020)号苏丹谕令就阿曼招标委员会秘书处作出规定,确认招标委员会设秘书处,秘书处具有法人资格并享有财务与行政独立。秘书长负责秘书处全部行政与财务事务,代表秘书处对外及在司法机关行使职权,并享有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单位负责人的法定权限。
委员会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开标、审查与分析评标结果或自行开展相关研究与分析,并对所有金额超过300万阿曼里亚尔的政府招标项目作出授标决定。上述程序不适用于安全与国防单位的项目合同、政府全资拥有的公司,或法律另有明确豁免之合同。委员会通过相关程序提升政府机关绩效,确保公共资金的规范与高效使用,保障政府项目实施,并以最低价格采购质量最佳的货物、物资与服务。同时,致力于为各类企业与机构提供平等竞争机会,支持中小企业,优先支持阿曼本土工业产品,并吸纳本国劳动力。

阿曼医学专科委员会(OMSB)
自2006年4月2日依据第31/2006号苏丹谕令设立以来,阿曼医学专科委员会在专科医学教育的制度化与科学化发展方面稳步推进,巩固了其在本地区的领先学术地位。每年加入其培训项目的医师人数持续增长。
2020年11月4日,委员会上线国家电子健康教育平台“Tebyan”,旨在改善阿曼苏丹国卫生人员的学习过程,通过创新、现代化手段提升教育体验,提高社会健康意识,并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发和更新创新医学教育方法。
2021年9月,委员会迎来2021—2022学年新一批医师入学深造。阿曼医师加入该委员会,参加19个专科培训项目之一。

阿曼2040愿景实施跟踪单位
阿曼2040愿景实施跟踪单位依据第(100/2020)号苏丹谕令于2020年8月18日设立。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并享有财务与行政独立,有权拥有、管理和处置动产与不动产。
该单位负责跟踪“阿曼2040愿景”的目标与成果实现情况,以及承担落实任务之各实体的绩效指标;为实施愿景提供有利环境,包括发展与经济规划项目;提出妥善解决方案以排除障碍;并在所有与“阿曼2040愿景”有关的机构与私营部门之间建立并强化有效伙伴关系,确保愿景及相关发展与经济规划项目的实施。
该单位致力于加强与政府机构的合作,以助其追求卓越;依照最佳管理实践,强化创新文化与全面质量原则;监督公共服务并依据核准标准检验其质量;建立制度与程序,确保政府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获得最佳服务;并跟踪简化程序、便利服务的相关政策落实。

阿曼人权委员会
自成立以来,阿曼人权委员会始终致力于确立明确的愿景并传达关于阿曼苏丹国人权的清晰信息;同时依照第(124/2008)号苏丹谕令(2008年11月15日)授予的职权,监督与保障阿曼的人权与基本自由、权利义务。该委员会具有法人资格并在履职方面保持独立,秘书处设在马斯喀特,并向国家委员会报告工作。
2016年4月18日,第(23/2016)号苏丹谕令将该机构名称变更为“阿曼人权委员会”。2017年6月21日,第(26/2017)号苏丹谕令任命委员会主席;2019年发布第(29/2019)号苏丹谕令任命委员。委员会由14名成员组成,代表多个机构,其中包括3名阿曼女性。
委员会通过与人权组织联系并参加地区与国际层面的会议、研讨会和培训课程,强化其对外工作;同时就若干涉及阿曼人权议题的国际报告作出回应,并与主管机关协调核实相关信息与意见。

阿曼国家教育、文化和科学委员会
阿曼国家教育、文化和科学委员会致力于组织并促进从事教育、文化和科学领域工作的阿拉伯、伊斯兰及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阿拉伯教育文化科学组织ALECSO、伊斯兰教育科学文化组织ISESCO)与阿曼苏丹国有关主管机关及教育、文化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委员会亦致力于弘扬阿曼遗产,展示阿曼在教育、文化和科学领域的努力,并与上述三家组织在相关领域开展合作,增进各国人民与文明之间的理解与对话。
“苏丹卡布斯环境保护奖”每两年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MAB)计划颁发,以表彰个人、团体、机构与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作出的突出贡献,符合教科文组织在该领域的政策与项目。
“苏丹卡布斯环境保护奖”是全球范围内首个由阿拉伯国家设立并颁授的环境保护奖项。该奖于1989年由已故苏丹卡布斯·本·赛义德陛下倡议设立,并获得教科文组织的批准与欢迎。

网络防御中心
网络防御中心依据第(64/2020)号苏丹谕令于2020年6月10日设立,作为阿曼苏丹国网络防御主管机关、维护网络空间关键利益的国家权威参考机构,以及负责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专门能力的监督机构。该中心隶属国内安全局。
该中心旨在通过在国家与国际层面建立相关领域的伙伴关系,增强有关实体与个人应对网络威胁的能力,并构建国家网络安全专门能力。为实现其目标,中心行使一系列职权,包括:拟定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及其实施机制并提出修订建议,并在该战略经国家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核查落实情况;建立实施战略所需的监管与法律框架及治理机制;编制国家网络安全风险与威胁应对方案,并在该方案经网络防御委员会批准后监督其合规执行,同时提出修订建议;对网络安全关键基础设施及其关联实体进行分类与识别;并明确与网络安全相关的行业与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