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国旗于1970年12月17日首次由皇家法令采用。
阿曼苏丹国的国旗上有一个国徽,上面画着交叉的剑和一把传统的弯曲匕首。
徽章放置在靠近两侧桅杆的上角。
国旗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也是国家存在、独立和官方参与的证据。
它由三种颜色组成:白色、红色和绿色。
国旗飘扬在各部委和其他政府机构的建筑物上;军事和安全机构;与国家有关的机构;阿曼大使馆的建筑物;领事馆和贸易代表处;机场、城堡和堡垒;海港和进入阿曼港口的外国船舶和阿曼海军舰艇上。
私营部门机构和企业的升旗应按照主管当局确定的规定颁发许可证。
在升起旗帜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尺寸和规格时,应考虑到这一点,并且在升起军事和安全机构以及私营部门机构的旗帜时,必须是最高的。
国旗可以在国家和宗教场合以及特殊活动的国家庆祝活动中升起,但必须以维护其神圣性的方式升起。
阿曼国旗是长方形的,由桅杆旁边的一条垂直条纹和三条水平条纹组成。
红色垂直条纹为长度的三分之一,水平条纹宽度相等(顶部为白色,中间为红色,与桅杆附近的垂直条纹相连,底部为绿色)。
面料为涤纶,编织重量 165 克。
颜色:Banto新款ORM.C2X-红色。
Banto新款ORM.CNE354 C2X-绿色。
白色代表着阿曼人民对和平与繁荣的坚定信念。
占主导地位的红色是从旧的阿曼国旗(红色)中采用的,这象征着阿曼人为驱逐外国侵略者而进行的战斗。
绿色代表土地的肥沃和绿色。
6米长的桅杆安装在主街道和次街道上。
一层及以上建筑物上安装 10 米高的桅杆。
12米长的桅杆安装在建筑物前的地面、面向客人飞机的机场和礼宾大厅前。
国家徽章由两把交叉的阿曼传统弯刀和中间的阿曼匕首组成。该徽章用于政府建筑的外墙、官方文件、纸张和国家印章。禁止将徽章或标志用作商标,或用于商业广告和宣传。
此外,未经商业和工业部长的事先批准,并获得相关部长的同意,不得在本地生产或进口的珠宝、产品或其他商品上使用该标志。禁止在商店出售或提供违反本条规定生产的商品。
在任何情况下,前一条规定的保护适用于徽章,无论其是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徽章、图案、形状或图像结合使用,或作为上述任何元素的组成部分。此外,保护还适用于政府机构及军事、安全部门批准的徽章、标志和符号,当标志成为其组成部分时,亦受同等保护。